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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精华笔记9
作者:城市网 来源:www.xue.net 更新日期:2013-5-9
  ★无条件的保函: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发包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承包人违约,就可对银行保函进行收兑。
  ★履约担保书:工程采购项目保证金提供担保形式的,为合同价的30%~50%。
  ★保留金: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进度款的10%,总额一般应在合同总价款的5%(最高不得超过10%)。工程移交时,发包人将保留金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质量保修期满1年(最高不超过2年)后14天内,将剩下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
  ★世行采购指南履约担保用履约担保书或者银行保函形式提供。一部分展期至工程竣工日之后,以覆盖截至借款人最终验收的缺陷责任期或维修期;或从每次定期付款中扣留一定百分比作为保留金,直到最终验收为止。可允许承包人在临时验收后用等额保证金来代替保留金。
  ★世行土建工程国内竞争性文件履约担保:接到中标通知书14天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指缺陷责任期结束后28天履约保证金应保持有效。如果没有理由再需要履约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的28天内发包人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
  ●预付款担保为合同金额的10%。形式: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抵押。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通常与发包人的预付款是等值的。预付款一般逐月从工程预付款中扣除,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也相应逐月减少。预付款不计利息。
  ★FIDIC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预付款额,应承包人根据发包人呈交或认可的履约保证书和已经发包人认可的条件对全部预付款价值进行担保的保函后,由工程师开具证明支付给承包人。
  ★支付担保:承包人的要求,发包人提交保证履行支付义务。
  ★支付担保形式: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担保公司;抵押或质押。
  ★发包人支付担保应是金额担保。大型工程实行履约金分段滚动担保。担保额度为工程总额的20%~25%。
  ★支付担保作用:确保工程费用及时支付到位;解决工程款拖欠现象。
  ★建设合同分析原因:条文繁杂,内涵意义深刻,法律语言不易理解;同在一个工程中多份合同交织,关系复杂;文件和工程活动具体要求的衔接处理;如何全面理解合同;存在问题和风险,包括合同审查时已经发现的风险和还可能隐藏着的尚未发现的风险;条款落实;产生争议。
  ★建设合同承包人任务:明确总任务,即合同标的。明确工程量清单、图纸、工程说明、技术规范的定义;明确工程变更的补偿范围,通常以合同金额一定的百分比表示;明确工程变更索赔有效期, 28或14天。
  ★如果工程师指令的工程变更属于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承包人须无条件执行;如果超过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可向发包人提出工程变更的补偿要求。
  ★如果工程师指令的工程变更属于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承包人须无条件执行;如果超过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可向发包人提出工程变更的补偿要求。
  ★建设合同发包人责任:委托工程师全权履行;对平行的各承包人和供应商之间的责任界限做出划分、裁决、协调,承担管理和协调失误造成的损失;及时做出承包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决策;提供施工条件;及时支付工程款、接收已完工程。
  ★建设合同价格分析:计价方法及合同价格所包括的范围;工程计量程序,工程款结算方法和程序;合同价格的调整;拖欠工程款的合同责任。
  ★在合同分析中,应对重要的验收要求、时间、程序以及验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作说明。
  ★竣工验收合格即办理移交。移交表示:发包人认可并接收工程,承包人施工任务完结;工程所有权的转让;承包人照管责任结束和发包人照管责任开始;保修责任的开始;合同规定的工程款支付条款有效。
  ★仲裁包括所依据的法律、地点、方式、程序、仲裁结果的约束力。
  ★合同分析后,由合同管理人员向各层次管理者作合同交底,把合同责任具体地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具体工作上。
  ★合同诊断内容:分析合同执行差异原因;分析合同差异责任。问题的处理。
  ★对工程问题处理措施:技术措施;组织和管理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
  ★合同资料种类:合同资料:合同文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图纸、技术规范;合同分析资料:合同总体分析、网络图、横道图;工程实施中产生的各种资料:发包人的各种工作指令、签证、信函、会谈纪要和其他协议,各种变更指令、申请、变更记录,各种检查验收报告、鉴定报告;工程实施中的各种记录、施工日记等,官方各种文件、批件,反映工程实施情况的各种报表、报告、图片。★资料整理:原始资料须经过信息加工才能成为可供决策的信息,成为工程报表或报告文件。
  ★建设工程索赔起因:发包人违约(发包人和工程师没有履行合同责任,没有正确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力,工程管理失误,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合同错误(条文不全、错误、矛盾、有二义性,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合同变更(新的变更协议、备忘录、修正案,发包人下达工程变更指令);工程环境变化(法律、市场物价、货币兑换率、自然条件的变化);不可抗力因素(恶劣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禁运)
  ●索赔分类。当事人:承包人与发包人;承包人与分包人;承包人与供货人;承包人与保险人。事件影响:工期拖延索赔、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工程变更、工程终止、其他。要求:工期索赔、费用索赔。依据理由:合同内、合同外、道义。处理方式:单项索赔、总索赔。
  ★工期拖延索赔:发包人未按规定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场地、道路;非承包人原因发包人指令停止工程实施;其他不可抗力作用,造成工程中断,进度放慢,工期拖延。
  ★工程变更索赔: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修改设计、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增加或删除部分工程、修改实施计划、变更施工次序。
  ★索赔成立条件: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索赔理由: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损失;因工程变更造成时间、费用损失;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时间、费用增加;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常见建设工程索赔:合同文件引起(组成问题、有效性、图纸或工程量表中的错误);工程施工的;价款方面;工期;特殊风险和人力不可抗拒灾害;工程暂停、中止合同;财务费用补偿的索赔
  ★工程施工的索赔:地质条件变化;人为障碍;增减工程量;额外试验和检查;质量要求的变更;变更命令有效期;指定分包商违约或延误造成;其他。
  ★价款方面的索赔:价格调整;货币贬值和严重经济失调;拖延支付工程款。
  ★工期的索赔:延展工期;延误产生损失;赶工费用。
  ★特殊风险:战争、敌对行动、入侵、敌人的行为,核污染及冲击波破坏、叛乱、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
  ★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指自然灾害,应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工程终止索赔:由于某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发包人违约,被迫竣工前停止施工,并不再继续进行。
  ★其他索赔: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和工资上涨、政策法令变化、发包人推迟支付工程款。
  ★合同外索赔:干扰事件的性质超过合同范围。合同中找不出具体依据,必须根据适用于合同关系的法律解决索赔问题。
  ★总索赔(一揽子或综合):国际常用。在工程交付前或交付后进行最终谈判。
  ★财务费用补偿的索赔:贷款利息等财务费用。
  ★建设工程索赔依据:合同文件、法律法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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